(一)患方申请医疗鉴定,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明确鉴定目的,并准备好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能反映诊疗情况的材料。
(二)医方申请通常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需提供完整病历资料等相关证据证明医疗行为符合规范。
(三)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需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委托书。
(四)各方申请时,鉴定事项都要属于医疗鉴定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