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质权人在债务期限届满未获清偿时,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或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若出质人有异议可向法院诉讼,且应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未受清偿时享有相应权利。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能按协商价格取得质押财产所有权来抵偿债务,这是一种较为便捷的方式。而通过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优先受偿,能保障质权人的债权得到实现。若出质人对质权人自行处分质押财产有异议,质权人可通过向法院诉讼,借助司法途径实现质权。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至关重要,这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和质权的合法有效,为自身权益提供有力支撑。如果在质权维权方面遇到任何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