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冷静期是三十日,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时长三十日。在这三十日内,若有一方不想离婚,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经核实无误后,会收到《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相关材料也会存档。而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若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还有疑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