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危险驾驶行为,应避免参与,不追逐竞驶、不醉酒驾车,从事相关业务时遵守超员超速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规定,从源头杜绝危险驾驶罪的发生。
(二)如果因危险驾驶被查处,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如实陈述情况,这可能在量刑时被考虑。
(三)若对危险驾驶的认定或量刑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应对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