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需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接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