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取保候审书显示羁押期限已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若办案机关未主动解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可向该机关提出解除申请,说明羁押期限已满情况,申请办理解除手续。
(三)经办案机关审查情况属实,会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会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四)如有保证金,应及时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