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对象是轻微的刑事案件,并以加害人认罪伏法、真心悔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及案件事实清楚为前提;也就是说,刑事和解中的加害人已经构成了犯罪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即便在刑事和解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受害人同意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但加害人已经构成犯罪的既成事实并没有改变。
既然加害人构成犯罪的既成事实没有改变,对于刑事和解后的案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各阶段并不能因刑事和解而直接撤案,最终能否撤案还要看加害人构成的犯罪是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以上是对如果是犯故意伤害罪轻伤撤案可以吗的说明供参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