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前充分沟通协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关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起草方式可灵活选择,既可以自行起草,也能委托律师代书,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全面。
(三)完成起草后,双方仔细审核协议条款,保证内容无歧义、无漏洞,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四)签订协议后,按规定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五)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完成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