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债权转让时从权利原则上随主债权一并转让无需另行登记或交付,但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以登记或交付为生效要件的从权利,需办理相应手续。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不过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不随主债权转让。一般情况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自动取得从权利。然而,对于已登记的抵押权这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从权利,虽会随主债权转让,但为保障受让人权益,应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像动产质权这种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的,质权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质权才设立,所以需完成交付。在债权转让涉及从权利的问题上,情况较为复杂。如果遇到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