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选择协商解决,医患双方直接沟通争议事实和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后签订和解协议,此方式无第三方介入,程序简单快速。
(二)若协商不成,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委会居中协调,利用其专业性和简便程序,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诉讼程序耗时,有立案、审理、判决等多道程序,不适合追求快速解决纠纷的情况,可最后考虑。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