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有继承需求的无抚养权子女,要明确自身法定继承人身份,保存好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等。
(二)若发现存在其他继承人可能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继承权益。
(三)若父/母订立了遗嘱,要审查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若遗嘱存在问题,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法定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