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有普通合伙人执行和委托执行两种,有限合伙人不执行事务。
法律解析: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基于这种责任承担方式,法律赋予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能对外代表企业进行日常经营管理、交易决策等。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委托一个或数个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受委托的合伙人要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情况。而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所以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对外代表企业,不过参与选择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为不视为执行事务。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的规定,有助于明确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若对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相关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