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观方面判断:审查行为人是否确切知道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或者根据情况推断其应当知道,可从其从业经验、市场认知等判断。
(二)客观方面判断:确认是否存在批发、零售、代销等销售行为,统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看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标准。
(三)客体方面判断:判断该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四)商品与商标判断:核实所销售商品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而非近似。
(五)综合判断:结合进货渠道、价格、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综合判断是否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