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阶段:在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当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符合条件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
(二)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此时要着重说明证据和犯罪情节等方面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同时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
(三)审判阶段: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阐述符合条件的事实和理由,结合案件审理情况争取准予,也要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