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刑事诉讼各阶段均有补充证据的规定,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可自行补充,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退回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退回以二次为限且每次一个月,审判阶段法院可调查核实证据,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不得超两次且每次一个月内完成。
法律解析:
在刑事诉讼里,不同阶段补充证据有不同规定。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为保证证据充分,可通过询问证人、勘查现场等手段自行补充。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和自行侦查两种方式,退回补充侦查设有限制,以二次为限且每次一个月,这是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审判阶段,法院可对有疑问的证据调查核实,检察院也能主动建议补充侦查,但建议次数不超两次且每次一个月内完成,保障了诉讼效率和司法公正。若您在刑事诉讼证据补充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