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为团伙偷渡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先判断是否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使用附加刑;二是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后不会有社会危险性;三是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且取保无社会危险性;四是羁押时间到了但案件没办完,需要取保。
(二)若犯罪情节较轻且符合上述条件,准备好书面申请材料,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三)若犯罪情节严重,如属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一般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