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尽快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行政部门及时了解情况并介入。
(二)患者需及时复印和封存病历资料,如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等,这些是解决纠纷的关键证据。
(三)医患双方可先就赔偿等问题自行协商,若能达成一致,可快速解决纠纷。
(四)协商不成时,患者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解决争议。
(五)对于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或申请后,对需要鉴定的会移交医学会。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