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酒驾驶造成三人死亡,若负事故同等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此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通过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损失、取得谅解等方式争取从轻量刑。
(三)若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种情况下应主动认罪悔罪,尽力降低危害后果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