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由于目前法律未明确医疗损害鉴定超期的具体处罚措施,委托方在鉴定机构超期时,可按委托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超期造成的损失。这为委托方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合同层面的保障。
(2)鉴定超期会影响案件处理进程,法院有权对鉴定机构进行训诫、责令改正。这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鉴定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3)若因超期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当事人在诉讼中可要求鉴定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证明损失与超期存在因果关系。这增加了当事人维权的难度和举证责任。
(4)在实践中,鉴定超期问题主要通过行业自律、行政管理以及委托协议约定来解决。
提醒:委托方签订委托协议时应明确超期违约责任,当事人维权需注重收集损失与超期因果关系的证据,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