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劳动者遇到劳动争议,首选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双方分别向两地申请,劳动者可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这样更方便维权。
(二)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劳动者应向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受理,因为此地能体现劳动权益实际履行情况,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和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