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障和监督建设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建设行政处罚是指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本规定所称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以下统称执法机关),是指依法取得行政处罚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系统的行业管理部门以及依法取得委托执法资格的组织。本规定所称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是指依法从事行政处罚工作的人员。这就是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