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通过法定管辖确定合同纠纷立案管辖权,需先明确被告住所地。同时根据争议标的来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二)若想通过协议管辖确定管辖权,合同当事人要达成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且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