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购房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按已付购房款一定比例每日计算违约金,就照此标准算。
(二)若合同未约定,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三)购房者可主张逾期交房期间实际遭受的损失,若实际损失高于合同约定违约金,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增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