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前准备: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证据材料等,确保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
(二)立案阶段: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向被告送达传票和起诉状副本。
(三)审理阶段:包括调解和开庭审理,双方需在法庭上举证、质证和辩论,同时要遵循法庭纪律,如实陈述。
(四)判决与上诉:法院作出判决后,若不服判决可上诉。
(五)时间规定: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第一次判决不准离且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