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被挂靠人,要严格审查挂靠人的资质和信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挂靠人主张优先受偿权带来纠纷。
(二)若作为挂靠人,若想争取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要确保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合格,若可能尽量让发包人在签订合同时知晓挂靠关系。
(三)发包人与被挂靠人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条款,避免因挂靠关系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