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法律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而其他鉴定时间需计入办案期限。这一规定体现了对精神病鉴定特殊性的考量,因为精神病鉴定往往较为复杂,所需时间较长。
(2)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若涉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鉴定期间都不影响相应阶段羁押期限的计算。这保障了司法程序在一定程度上的正常推进。
(3)当因作精神病鉴定导致超过法定期限时,需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提醒:
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精神病鉴定的案件时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保障程序合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若遇到因鉴定超期羁押情况,可要求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