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共同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要求所有共同侵权人一起承担赔偿责任,在主张赔偿时可将共同侵权人列为共同被告,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二)遇到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若教唆、帮助对象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要求教唆者、帮助者和行为人共同赔偿;若对象是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主要要求教唆者、帮助者赔偿,若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三)在共同危险行为中,若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由该侵权人赔偿;若不能确定,可要求所有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可通过收集证据等方式尽力确定具体侵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