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损及股东利益且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有多种表现,像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无法达法定或章程规定比例且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决议等。股东遇到此类情况,不能直接请求解散公司,应先尝试协商、内部调解等途径。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起诉时,股东要提供能证明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证据,以及自身股东身份和持股比例的证明。法院会全面考量公司实际状况后,作出是否解散公司的判决。若您在公司经营中遇到类似问题,或是对股东解散公司请求权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