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处罚层次分明且严厉。对于在食品中掺入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相关司法解释对“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等进行了界定,涵盖造成轻伤、重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
3.为打击此类犯罪,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依法严惩犯罪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