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原因: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不具备销售条件,购房者可主张定金双倍返还。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要保留好认购书、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二)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如政策变化导致无法购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需提供政策变化影响购房的相关证明材料与开发商沟通。
(三)购房者自身原因:可尝试与开发商协商,以家庭经济状况突然恶化等合理理由争取部分或全部退还定金,协商时注意保留沟通记录。
(四)开发商违约:若开发商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违约行为,购房者收集证据后,可向消协投诉、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