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主张误工费时应保留好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材料,以证明自己因误工实际减少的税前收入。
(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需尽量收集近三年的收入凭证,如合同、发票、转账记录等,来计算平均收入。若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可查找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作为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明确了对误工费的赔偿,结合司法实践,误工费按上述不同情况的收入计算方式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