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经常性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应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争取从轻处理。在量刑前,积极悔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家属应尽快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权益。同时,犯罪者需积极配合调查,争取认定为自首等情节。
(三)不满十八周岁犯罪的,司法机关会综合考量,若情节轻微有适用非监禁措施的可能。犯罪者要积极悔罪,做出实际的悔罪表现,如进行赔偿、道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