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合理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可参考可能出现的损失情况来确定,避免约定过高或过低。
(二)若已发生违约,且认为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及时收集相关损失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调整。
(三)在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详细记录因对方违约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经营利润损失、寻找替代商铺的额外费用等,以此为依据主张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