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若不想被拘留,应积极配合诉讼和执行程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不要有伪造证据、暴力威胁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二)若已被拘留,要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改正,避免因同一行为被再次拘留。若出现新情况,要保持冷静,依法处理。
(三)作为被执行人,要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确实暂无能力履行,可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