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合同是因欺诈订立,受欺诈方应及时收集对方欺诈的证据,像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
(二)受欺诈方要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三)若合同被撤销,受欺诈方可以要求欺诈方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若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欺诈方应折价补偿。
(四)若受欺诈方有损失,可要求有过错的欺诈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