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完成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未生效,双方可自行协商修改协议内容,重新拟定新的离婚协议。
(二)已完成离婚登记:
1.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补充协议与原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一方想变更另一方不同意: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过法院仅在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会支持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