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与房屋不在同一人名下的情况,需按不同情形处理。若因继承、赠与等合法原因导致不一致,可通过办理相关手续使权利人一致,继承人凭遗嘱、死亡证明等材料,受赠人依据赠与协议等办理过户登记。
若因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不一致,可向当地村委会、乡镇政府反映,提供建房审批文件、土地使用证明等能证明归属的材料,按要求申请变更登记。
若存在争议,如擅自登记在他人名下,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凭借生效法律文书办理变更登记。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遇到合法原因导致不一致的情况,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过户。
2.因历史遗留问题的,尽快收集证明材料并向相关部门反映申请变更。
3.存在争议时,先尝试协商,协商无果果断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