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可优先分红时,该股东优先分红合法,其他股东分剩余利润;无相关约定时股东擅自优先分红损害其他股东权益,其他股东可协商或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利润分配应遵循章程规定。当章程明确股东可优先分红时,该股东优先分红符合规定,其他股东按约定比例分剩余利润。若没有此类约定,股东擅自优先分红,侵犯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有多种维权途径。首先可与该股东和公司协商,要求纠正分红行为并重新分配利润。若协商无果,可收集财务报表、股东会决议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确认分红行为无效,重新分配利润。若该行为造成损失,还可要求赔偿。若在公司利润分配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有其他法律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