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申请再审时间:一般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存在特定情形,如出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准备申请材料:准备好再审申请书、原审裁判文书、证据材料等。
(三)明确申请法院: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四)后续救济途径:若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认为再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