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挪用资金5万以上未归还,首先要及时与单位沟通,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退还挪用资金,争取单位的谅解。
(二)尽快了解当地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资金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以便准确判断自身行为的性质。
(三)在提起公诉前,想尽办法退还挪用的资金,这样可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还有可能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