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条签订后,发现年利率36%超出司法保护上限,已支付超出部分利息的借款人,可与出借人协商要求返还超出部分或用于抵扣本金。
(二)若借款人尚未支付利息,应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利息。
(三)在签订借条时,借贷双方应事先了解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合理约定利息,避免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