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数罪并罚时,发现漏罪适用“先并后减”,发现新罪适用“先减后并”。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数罪并罚中,若发现漏罪,需先对漏罪作出判决,然后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已执行的刑期要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也就是“先并后减”。若在执行刑罚期间又发现新罪,先对新罪作出判决,再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如示例中,先发现漏罪B时,将A罪判决的5年与B罪应判的3年并罚,已执行的2年算入新决定的6年;之后又犯新罪C,就先减去已执行的2年,用剩余3年与新罪4年并罚。如果大家在数罪并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