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一级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若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会改判;若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会查清事实后改判或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二)上诉期限已过,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申诉。申诉时提供能证明证据不足的材料,如证人证言、新的鉴定意见等,若经审查确属错判,法院会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