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立案情况:若派出所侵占公共财物,符合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构成要件可立案。职务侵占罪指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占公共财物可能构成贪污罪。
(二)反映途径:若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侵占,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反映。
(三)报案处理:若侵占个人财物,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审查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四)证据收集:收集财物权属证明、侵占行为相关文件或记录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