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装修公司施工问题致楼下漏水,如防水处理不当,可依据承揽合同要求装修公司担责赔偿。受损方应保留好装修合同、施工记录等证据。
(二)若业主自行施工或指挥有误造成漏水,业主需对楼下损失负责,应积极与楼下协商赔偿事宜。
(三)若房屋质量问题且在质保期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要留存好购房合同、质量保证书等证据。
(四)若相邻业主有过错,如擅自改管道导致漏水,该业主担责,受损方要固定好相邻业主过错的证据。
(五)受损方应及时拍照、录像等固定证据,先与责任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