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在遇到上述六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时,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解除。比如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安排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二)若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获得相应赔偿。
(三)用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以便在劳动者出现法定过错时能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