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能否起诉夫妻另一方为共同债务人时,先明确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可起诉另一方。
(二)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若要起诉另一方,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三)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债务性质,帮助法院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及另一方是否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