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确实比较棘手,但并非完全没有办法。根据我的办案经验,建议从以下几个方向着手:首先需要查清房屋转移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在法院判决后或诉讼过程中转移的,可以主张撤销权。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其次,建议立即向执行法院申请调查令,查清房屋转移的具体时间、价格和对象。如果是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给亲属,很可能构成恶意转移财产。另外,可以要求法院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然不能直接追回财产,但能对其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形成限制,有时会促使对方主动履行债务。最后提醒您,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收集。建议尽快联系执行法官,说明财产转移情况,同时准备好相关交易记录、判决书等材料。如果确实查不到其他财产,也可以考虑与债务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偿还。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带着材料来所里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