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取得股东资格而进行的股权转让合同通常有效,但转让方可能因无法过户股权构成违约,受让方有权要求其担责,若受让方明知转让方无资格仍签合同,双方可能按过错分担损失。
法律解析:
判断合同效力依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当转让方和受让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时,即使转让方未取得股东资格,股权转让合同也是有效的。然而,未取得股东资格的转让方可能无法把股权过户给受让方,这就构成违约,受让方因此有权要求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若受让方在签合同时就知道转让方没有股东资格还签订合同,那么双方要根据各自过错来分担损失。若遇到此类股权转让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