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驳回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邮寄信封;
2、驳回复审申请书,写明复审理由;
3、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
.广告材料,是证实商标实际宣传使用的载体.
.销售证据材料
.申请商标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等
商标驳回复审是商标申请人的一项权利,由于商标的审查受审查人员的素质、审查时的检查手段等的影响,所以商标局的有些驳回决定可能会有不妥之处,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予以通过的大约占驳回复审的20左右,所以受到驳回通知书后申请人千万不要轻易放弃这项权利,同时要冷静下来做好商标驳回复审准备,而不应该一言不合就起诉。